我国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不容乐观难题待解有关部门呼吁 消除立法空白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



 

□法制日报记者朱磊

2013年虽然已经成为过去,但在这一年中发生的一些事件却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被人们遗忘。

2013年5月,海南万宁发生“小学校长带女生开房”事件,在这之后,多起校园猥亵、性侵幼女案件接连曝光。

贵州省金沙县石场乡构皮村的11岁女孩小丽在长达5年多时间里,被亲生父亲用开水烫头、跪碎玻璃、针扎手指……小丽全身伤痕累累。

2013年6月,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两名分别为3岁和1岁的女孩被发现饿死家中,孩子的父亲因为吸毒被抓,孩子的母亲对孩子疏于照顾导致惨剧发生。

这些触目惊心的案件被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也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在共青团中央权益部近日所作的《当前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有关情况调研报告》中明确提出,应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制度。

未成年人保护面临新课题

“总体来看,随着社会结构变革和利益矛盾的多元凸显,当前我国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不容乐观,特别是以未成年人为伤害对象的恶性案件频频发生,直接影响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引起社会舆论的强烈关注。”共青团中央权益部有关负责人如是说。

在谈到目前未成年人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时,这位负责人说,在现实生活中,因缺乏有效监护、救助而导致未成年人受到伤害的情况时有发生。全国妇联2013年发布的研究报告显示,我国农村留守儿童达到6102.55万人,占全国儿童总数的21.88%。与此同时,还有大量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随父母在城乡间流动。由于缺乏有效监护,留守儿童、流动未成年人受到意外伤害的情况经常发生。还有就是父母无力或不愿、不能承担监护职责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也存在。而由于经济贫困、家庭不完整、教育方式不当、被胁迫等原因,一些流浪未成年人流落在社会上。此外,一些以未成年人为直接伤害对象的恶性案件也让人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产生担忧,如家庭暴力案件、校园安全恶性案件、拐卖儿童犯罪行为等。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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