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律师会见不再被监听

根据法治周末报道,由浙江省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和省司法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刑事诉讼中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其中新规明确规定: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在看守所内的律师会见室进行。看守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适量的律师会见室,并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确保律师能按时会见。在律师会见室被占用的情况下,经律师要求,看守所可以安排在审讯室进行会见,并关闭监听设备。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这一条款被业内认为是贯彻落实了新刑诉法中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有关规定,使新刑诉法具备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是一次重大突破。

原标题:浙江律师会见不再被监听

来源: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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