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振宁
日前,香港特区政府就都市固体废物征费进行第二阶段公众咨询。这也是香港首次拟就垃圾征收费用。社会主流意见基本支持有关规定,但在细节如征费的方式和水平、宽免措施推行与否等尚有不少争议。
大量垃圾堆填区饱和
香港每天约有13400吨的废物被送往堆填区,有关数量足以填满四个奥运标准游泳池。其中,都市固体废物(即家居废物及工商业废物)占67%。相较亚洲其他发展水平相当的地区,香港每日人均家居废物产生量较高。而在过去30年里,香港人口增长了36%,但废物产生量增加了接近80%。
特区政府始终重视有关问题,并订下减废目标。刚公布的《香港资源循环蓝图2013—2022》,订下2017年或以前减少人均都市固体废物弃置量20%,并于2020年或之前减少40%的目标。如果达到有关目标,香港能大大减少对堆填区的依赖。事实上,香港的堆填区即将饱和;若废物按目前的速度增加,据估计,新界东南堆填区、新界东北堆填区及新界西堆填区将于2014至2015年、2016至2017年及2018至2019年饱和。
因此,政府提出垃圾征费措施。它吸收外地经验,认为收费能有效改变市民及工商界的习惯,这是因为市民会在购物前考虑垃圾产生量,减少使用非必要的即弃用品,并把多余的物资捐给有需要的人士等。政府强调有关收费是为了改变市民的生活习惯,而不是要收回成本。这已不是政府第一次考虑使用经济手段,早于2009年,政府便实施了“塑胶购物袋环保征费计划”等措施。
三种垃圾征费方案
2012年初,政府就都市固体废物征费进行第一阶段公众咨询。经过一年多的时间,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应政府的邀请公布文件,进行第二阶段公众咨询,为期四个月。
目前,该委员会提出三种方案:第一方案是每户须使用预缴式专用垃圾袋,并把垃圾袋定时送至指定的收集点,例如大厦的垃圾房、政府的垃圾收集站等。该方案的优势是让市民更直接感受缴费的压力,更有意欲减少废物。其劣势则是为市民带来不便,很可能出现非法弃置。政府需要加强监察,在指定的收集站派驻人手,减少街上的垃圾桶,并缩小桶口等。
第二和第三方案是向整座楼宇收费。居民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由物业管理公司向政府缴费。该两个方案的区别在于第二方案是按废物重量收费,第三方案则是按废物体积收费。
这两个方案的优势是较切合香港大多数人居住在楼宇的特殊环境。其劣势是物业管理公司须承担更多的责任,而市民可能面临管理费上涨的压力;市民较不易感受缴费的压力;部分有条件的大厦可能安装垃圾压缩机等设施,以减少产生的废物体积,可能造成“不公平”现象等。
而收费水平方面,该委员会提出以一户三人的家庭计算,每日生产10至20公斤废物,每月收费有三个水平,分别是30至44元、45至59元、60至74元。环境局局长已指出,征费水平不会太高,可能约20至40元一个月。
该委员会又指出可考虑设立奖励机制。其中一个方案是设立一个都市固体废物弃置水平。当废物生产者的实际弃置量低于该水平时,便可不用付费或获得嘉许,例如取得“最佳减废屋”、“最佳减废大厦等“奖项。它也考虑了弱势群体的处境。其他征收固体废物按量收费的地区,并不常见设立宽免措施,背后原因可能是为避免引起公平与否的争议。有意见认为政府在推行征费的同时,可考虑通过其他措施照顾弱势群体。
市民对征费反应积极
目前观察,社会反应倾向正面。根据香港城市大学于9月进行的调查显示,1005名18岁或以上的市民中,50%的受访者表示支持家居垃圾收费,只有20.6%表示不支持。当然,有关民调结果应慎重考虑。一般都认为,垃圾征费理应可减少废物生产,所以当市民接受访问时,倾向支持有关建议。然而,当正式征费时,市民的反应尚需评估。另外,多个环保团体已表示欢迎垃圾征费的措施,并促请政府尽快推行。
但是,对于垃圾征费的细节,社会仍有不少争议:有政团便建议豁免综援家庭,以减轻市民的负担;有环保团体则认为征费水平不能太低,否则会影响成效;有意见认为委员会提出的收费水平,所依据的标准并无交代,也没有指出各水平的成效等。由此可见,政府要成功推行垃圾征费,还需要做更多游说、协商等工作,以争取最大的共识。
|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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