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涉嫌协助“海淘造假” 专家:若行为严重或涉嫌诈骗

物流涉嫌协助“海淘造假” 专家:若行为严重或涉嫌诈骗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12月17日电  只要35元,就能让货物贴上跨境货品的物流标签,就算是小厂家生产出来的商品,也能够靠跨国物流信息变身为舶来品。近日媒体曝光的一段揭露物流集体造假的视频,让喜欢“海淘”的网友着实吃了一惊,自己心心念念等了很久才收到的海淘商品可能都是仿冒货。
  “快递明知企业要求邮寄的货品是假冒伪劣产品,还主动参与其中提供虚假物流信息,对消费者来说是一种欺诈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快递在‘海淘’制假售假产业链中参与较深,性质较恶劣,就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几位法学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表示。
  快递被曝参与“海淘”物流信息造假
  对于有着丰富网购经验的网友来说,商家花样百出的推销、买家亲情推荐的晒图好评早已不足为信,唯有物流信息是值得相信的。但没想到的是,令网友唯一深信不疑的物流信息竟也有人造起了假。
  前不久央视曝光的“海淘”制假售假产业链视频中显示,一些快递公司的代收点公然提供“异地上线”“异国上线”服务,帮国内厂商虚构香港、美国等地的发货信息,把境内货运单号改发为境外货运单号,再用境外物流网点的代码登录物流的扫描设备,掩盖真实发货地点;甚至凭空造出海外货物物流查询网站,支持消费者随时查看其实并不存在的“实时海外运输更新信息”。
  与此同时,登录所谓的“全国质量防伪监督中心”网站扫描商品信息查真伪时,弹出页面是用二维码生成软件做出来的网站,其ICP备案信息主办单位是某私企。
  对此,多家快递企业回应称视频拍摄场所非快递营业网点,视频中所提及的海外网站系黄牛自建,并非快递公司内部存在协助。尽管如此,造假事件还是引发不少网友的谴责和声讨。
  快递涉嫌欺诈 行为严重或涉嫌诈骗
  “快递公司如果是‘海淘’制假售假产业链的直接参与者,那么其行为就涉嫌欺诈。”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何红锋表示,要辨别快递公司是否参与其中,如果快递公司参与制假售假产业链诸多环节中的任何一环,都可以被认定为共谋,属于共同侵权。但如果有人假冒快递公司名义欺骗消费者,会造成快递公司累积信用的破产,这种情况下,快递公司也是受害方。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耀东教授表示,“如果快递在‘海淘’制假售假产业链中参与较深,性质较恶劣,就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首先应对快递公司的行为进行定性,如果快递在明知企业要求邮寄的货品是假冒伪劣产品后,还主动参与其中提供虚假物流信息,那么对消费者来说存在一种欺诈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陈耀东表示,快递是整个商品销售过程中的运输者,应保证自己物流信息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如果存在上述行为,违背了我国邮政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快递服务。《合同法》同时也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对于此前快递公司回应涉事地点非公司快递营业网点的说法,何红锋提出,“如果快递公司参与其中,就不能以‘加盟商行为'’我们不知情‘等理由来推卸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他表示,无论是加盟还是直营,就快递环节来讲,都是以该快递公司的名义在运行,即使加盟商是独立运作,快递公司依然负有管理责任。如果涉案快递经查是假冒快递公司的名义进行揽货发货运货,那么涉案快递不仅要承担诈骗责任,还应对私刻公章假冒快递公司的行为负责。
  消费者可找快递和电商平台索赔
  “消费者通常会到快递公司的官网进行查询,假网站的信息为什么会与快递公司官网的信息一致?快递员是否清楚真实的发货地点却故意造假,快递公司真的一点都不知情吗?”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何兵表示,如果官网呈现虚假物流信息,那么快递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消费者可以要求快递公司赔偿。
  何兵解释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也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违反快递服务标准,严重损害用户利益,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体消费者维权较难,平台应积极配合,帮助消费者维权。”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邱宝昌表示,“海淘”造假产业链所跨地域广、隐蔽性强,难以直接找到责任主体,而平台对商家有直接的监管责任,如果平台尽到了审慎的审查义务则可以免责,反之,则需承担相应的责任,“消费者可以要求平台进行赔偿。”邱宝昌解释到,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
  从根源打击造假 规范市场行为
  “快递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发展迅速,但我国在相关方面的立法并不完善,监督力度也有所欠缺。”陈耀东说,无论是国家邮政局,还是各快递公司在招募加盟商时,都应对企业的资质进行审查,设立准入门槛,并对其行为进行有效监管。
  究其深层次原因,陈耀东认为,造假成本低利润高是导致造假经常发生且屡禁不绝的重要原因,主管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强化行政处罚手段。陈耀东建议,吊销营业执照的做法可以对企业起到有力的震慑。
  “在买到海淘假货时,消费者应积极向市场监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投诉举报。”邱宝昌表示,在实践中,企业虚构事实、隐瞒事实、欺骗、诈骗消费者的情况很多,所以需要消费者去积极维权。
  据悉,12月9日商务部等部门明确,从明年1月1日起,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使用范围扩大至合肥、成都等5个城市,并要求电商企业和平台认真履行相关责任,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
  小提示:
  当确定自己的货物是“海淘假货”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维权——
  1.保留有效证据。由于网购有一定的特殊性,取证非常麻烦,消费者一定要注意保留网购时的交易记录、交易信息、与卖家聊天记录截图等,以备投诉时使用。
  2.积极与商家协商。如果能够确认自己所购买的商品为假货,商家就存消费欺诈之嫌,可以获得3倍赔偿,如果是食品的话,可以要求10倍赔偿。
  3.向交易平台投诉。如果退货或者赔款要求与商家未达成一致,可向平台进行投诉,通过平台进行维权。投诉时需提交各种证据,电商平台服务人员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裁定。
  4.通过12315投诉。如果服务人员所作出的决定没有达到自己想要的结果,可以向行政部门或消协进行投诉。
  5.向警方报案。如果欺骗情节比较严重,涉及金额较多时,商家即构成网购诈骗,可以向公安部门报案,请求公安机关介入。
  6.提起诉讼。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商家、快递、电商平台,只要是参与“海淘”制假售假产业链的,均可被起诉并请求赔偿。(记者 郭荣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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