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律师】符合条件的律师可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案件
近日,海南出台《海南省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及有关涉诉信访制度文件。
根据该规则和文件,各政法机关可根据工作性质采取律师轮流值班和代理申诉案件的工作方式,由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法院系统采取以当事人自主聘请律师与法律援助相结合的形式,推动律师代理申诉制度的逐步建立。
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律师的选任条件:
1、具有三年以上的执业经历;
2、业务水平较高;
3、近三年内未因执业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纪律惩戒,并且有参与化解矛盾、调解纠纷等群众工作经验。
海南正凯律师事务所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