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中院: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数量下降 应继续加大监管力度

北京二中院: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数量下降 应继续加大监管力度
来源:光明网  

  光明网讯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3月28日召开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情况发布会,通报该院辖区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情况。据统计,2014年、2015年及2016年,二中院审理涉及食品安全的刑事案件分别为9件、7件及2件,均为二审刑事案件,案件数量总体呈下降态势。

  北京二中院近三年审理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涉及罪名有三种: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为14件、3件和1件。该院刑二庭副庭长杨子良介绍,上述案件中的犯罪主体均为自然人,犯罪行为具有隐蔽性。作案场所多集中在人流量大、低收入人群居多、城市监管力度薄弱、隐蔽性较强的城乡结合部。此外,案件查处难度大,流动摊贩们大多无营业执照,他们通过相互通风报信躲避城管巡查;少部分持有营业执照的企业主,如部分保健品销售店,当食品安全部门上门检验时将有问题的商品下架,待检查完毕之后再重新上架,逃避检查。

  “作为审判机关,我们将保护百姓‘餐桌上的安全’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持续保持打击此类犯罪的高压态势。”杨子良表示。

  杨子良建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完善县级、乡镇食品监管体制,加大城乡结合部等地的抽查力度,从食品源头把控,保障从田间到餐桌的每一个环节都得到有效的监管;与城管部门联合执法,对于没有经营执照和食品安全生产、销售许可证的流动摊贩说服教育,督促其办理相关手续或引导其前往卖场继续经营行为,对于屡教不改者加大处罚力度;与公检法联动,将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不法商贩列入黑名单,并将黑名单向社会公众公布,以震慑遏制潜在犯罪者的犯罪动机。

  “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应遵守行业规范,严守法律红线,消费者应提高对食品安全的警惕性。”杨子良强调。(记者 靳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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