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第五批案例指导纠错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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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北京9月15日讯 记者蒋皓 刘子阳 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首次通过网上发布厅发布第五批指导性案例,包括3个检察机关在第二审程序提出抗诉、人民法院予以改判的案件,分别为陈某抢劫、盗窃,付某盗窃案,郭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张某、沈某等7人抢劫案。
最高检政策研究室有关负责人表示,2011年至2013年,全国检察机关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分别为5346件、6196件、6234件,其中法院改判数分别为1678件、2122件、2433件,分别占法院审结刑事抗诉案件数的43.62%、47.47%、55.48%,检察机关抗诉案件整体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指导和促进地方各级检察院提高刑事抗诉工作水平,确保抗诉案件质量,最高检选择3个案件作为指导性案例予以发布。
“通过抗诉纠正确有错误的裁判,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重要职责,也是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该负责人表示,发布抗诉成功的指导性案例,目的为指导地方各级检察院纠正实践中存在的“重公诉、轻抗诉”、“只抗轻、不抗重”、“重配合、轻监督”等倾向,客观公正、理性平和地办理刑事抗诉案件;同时,通过全面阐述检察机关抗诉理由和人民法院采纳抗诉意见情况,进一步明确刑事抗诉条件和标准,保证抗诉案件的质量,充分展现检察机关依法实行法律监督的职能,增强人民群众对实现司法公正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