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大气污染环保部向众央企下任务
明年不达标将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来源:法制日报
法制网7月31日讯 治理大气污染,环保部今天再出重拳。其在今天公布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限期治理方案》(以下简答《治理方案》)中明确表示,从明年开始,将向社会公告不达标企业名单,并按《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环保部表示,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该部将强力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决定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开展电力、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以下简称四个行业)大气污染限期治理行动。
《治理方案》提出,要大幅度减少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有效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治理方案》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492家企业、777条生产线或机组在2015年前全部建成满足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的治污工程,设施建设运行和污染物去除效率达到国家有关规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等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均较2013年下降30%以上。
根据《治理方案》, 2014年底前,京津冀区域完成94台、2456万千瓦燃煤机组脱硫改造,70台、1574万千瓦燃煤机组脱硝改造,66台、1732万千瓦燃煤机组除尘改造。山东、山西、内蒙古三省(区)完成191台5272 万千瓦燃煤机组脱硝改造;京津冀区域完成257台钢铁烧结机(含球团)脱硫改造、139家钢铁企业除尘综合治理;2014年底前,京津冀区域完成46家平板玻璃企业脱硫脱硝除尘综合改造;2015年7月1日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完成155条、42.4万吨/日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脱硝工程,完成60家水泥企业除尘综合治理。
环保部表示,对改造不到位或超标排放的,按照规定予以处罚。“面核查煤矸石电厂,凡达不到排放标准的,取消其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退税、免税政策的资格。”《治理方案》要求,加强电力企业节能环保电力调度,分配上网电量应充分考虑污染物排放绩效。全面提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污收费标准。
《治理方案》明确,要严格考核问责,其中,“将各地和企业集团四个行业大气污染限期治理情况纳入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范畴。”环保部提出,2015年1月,逐一核查电力、钢铁、平板玻璃项目完成情况;2015年7月,逐一核查水泥项目完成情况。对未按要求落实的,依据《“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罚,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绩效和企业业绩管理。向社会公告不达标企业名单,按《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根据《治理方案》,除了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以及山东省人民政府等6省市区政府要履行政府职责外,环保部还要求包括中石油、中石化、国家电网、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神华集团公司等央企在内的企业履行严格落实治理任务。(记者 郄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