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武平
最近,我和几名律师到海南某地区农村进行了一次“农村土地回老家”的专项调查活动。
所谓“农村土地回老家”的基本含义是:一是新中国成立后的50年代土改没收地主、富农的地,现在原地主富农的后代主张要回这些地;二是祖宗地,包括上至明朝、清朝、国民政府时期颁发的土地契约,现在手持契约的后代主张要回这些地等
我在调研中发现在海南某地区农村的几个乡镇的政府土地部门处理这些土地的确权工作非常困难,因为当地的村民有这样一个风俗,他们认可这种土地回老家的习惯。如某户村民因为有祖宗地300亩,而另一户村民仅有土地2亩,这仅有2亩土地的村民对拥有300亩土地的村民也没有意见
大家都知道,我国的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但在这个地区的村民观念里面,国有土地他们是认可的,但对农村集体土地就认为是他们个人的事。如果国家因修公路等征地,只要有国务院的红头文件,他们是不反对的;如果是某企业征地,他们就会有意见,如果所征土地的农户个人不同意,当地政府部门和企业就拿他没有办法。
这个地区还有一个怪异的现象,政府土地部门对农村土地进行确权,只能进行到村与村之间可以定桩划界,但本村的土地包产到户的依据不是按人口均分,而是按祖宗地等历史习惯进行划分,然后由土地部门颁发土地承包证书。
从上个世纪新中国成立由共 *** 执政的50年代土改到农村土地承包的今天,这个地区的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收益权都比较混乱。不难看出,要解决这个地区土地的依法确权还有一个过程,其根本原因是村民的历史习惯落后,法制观念淡薄。
“土地回老家”对吗?答案是不对。因为我国的土地是国有与集体所有,任何个人没有土地所有权。
这几年这个地区的土地越来越值钱,因为它处在海南经济特区经济最活跃的地方,外商、包括李嘉诚等港商都看中了这里的地。于是,这个地区的土地纠纷较为活跃,作为律师,我们非常有必要对“土地回老家”引起的法律纷争进行研究,寻求解决问题的对策与办法。请各位专家、看客指点迷津。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