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打黑,但反对黑打”

李武平律师

海南正凯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打黑、黑打、重庆、法律

摘要:

坚持在法律框架范围内进行打黑, 惩罚涉黑人员,打黑”的正义性才能得到保障,在法律的柜架内,“打黑”也是可以取得成功的。

正文:

“打黑”顾名思义,就是指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惩罚涉黑人员,在重庆举行的打黑运动,简称“重庆打黑”。有人认为,“重庆打黑”是一场超越法制框架的政治运动,所以被称为“重庆黑打”。

有人支持把“重庆打黑” 坚定不移地进行到底,有人认为重庆明显已经超越法制框架打黑的做法,“让司法在中国再次蒙羞”。

“重庆打黑”运动,媒体报道称:在有的涉黑案庭审时,检察官可以准备多达50万字的公诉预案、几大叠的证据材料,而律师由于不被允许复印审讯笔录等证据,“只能到庭上去听公诉人怎么说”;涉黑被抓人员的家属称,常常不知家人被关在何处,因为家人被以代号关押;专案组也没有固定办案地点。律师说:只要是以代号关押的,律师就见不到,除非代号被解密,这在以前没有过。因为专案组没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律师不知道律师委托文书该往哪里送;一些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似乎不足以构成黑社会性质的犯罪,而多名嫌犯声称遭到刑讯逼供的报道更是加重了舆论的担忧。据12月15日央视报道,重庆市政府新闻办发布的消息,在重庆打黑案件中,为“黑老大”龚刚模提供辩护的律师李庄、马晓军等20余人被重庆市检查机关批准逮捕,罪名是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律师的辩护权利受到极大侵害……

本人认为,“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无论办什么事情,都必须依法进行,“打黑”也不能例外。只有在法律的柜架内进行,“打黑”的正义性才能得到保障;如果采用违法的手段,“打黑”就会变成“黑打”,事情就会走向它的反面。黑社会”危害的只是一方的治安,而“执法违法”破坏的却是法治的根基。在一个不讲法治的社会里,公平正义就会失去基本的保障,因此,“不讲法”比“黑社会”的危害更大——我们绝不能为了“打黑”而是侵害其他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更不能为了打“狼”而去养“虎”!

最后,我赞成“打黑”,但我赞成的是“依法打黑”。我相信:在法律的柜架内,“打黑”也是可以取得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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