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正凯律师事务所经国家商标局审核合格
获得商标代理资格及网上提交商标申请数字证书的通知
正凯所全体律师及新老客户:
正凯所根据《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业务管理办法》(工商标字〔2012〕192号)的文件,依法向国家商标局提交商标代理备案申请,于2013年6月获得商标代理资格。2013年7月,正凯所依法向该局提交“商标数字证书”申请材料,亦经该局审核合格。(详见《关于领取律师事务所“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 )。
正凯所据此获得商标代理资格(详见《商标局备案代理机构(律所)名单》)并可通过网络提交申请。
正凯所依法领取商标数字证书后,将依法面向广大客户提供商标代理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898-66661963
海南正凯律师事务所
201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