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合规办法征求意见 新规要求保障合规负责人履职权威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合规办法征求意见 新规要求保障合规负责人履职权威
   
  法制网12月2日讯  依2008年7月发布的《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为蓝本,吸纳2006年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督察长管理规定》中基金行业合规管理内容,证监会今日发布《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合规管理办法》(不仅包括证券公司,同时包括基金公司),并就两类公司的合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据介绍,新规增加了合规经营基本原则要求,并为实践中加强监管执法提供规范依据,形成以合规管理为主线的监管规则体系。同时,明晰全员合规要求,厘清各方合规管理责任。明确董事会对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高级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全公司的合规管理要求,对全公司合规运营承担主体责任。
  合规职能部门向来是平时无事不重视出了问题要负责,工作难做。为此,新规特别强调,提升合规负责人的履职保障,保障合规负责人的独立性、权威性、知情权和薪酬保障。同时规定强化监督管理内容。区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合规负责人未能有效实施合规管理行为的情形,强化问责规定。(记者 周芬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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