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由北大法制信息中心、北大法律信息网(北大法宝)指导性案例研究组编写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司法应用年度报告》(2015)正式发布。这也是国内首次通过大数据分析方式对最高院指导性案例司法应用情况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系统化的实证研究。这一研究成果的发布对指导性案例司法应用的发展与完善具有标志性意义。
该报告以国内权威专业法律数据库--北大法宝(pkulaw)司法案例数据库10,073,364篇裁判文书作为数据来源和研究对象,对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11批共56个指导性案例的发布情况以及司法应用情况进行了深入系统的研究分析,归纳和总结了指导性案例在司法应用中呈现出来的规律和特点。
从最新数据看,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56个指导性案例中,目前已被应用于司法实践的指导性案例共有25例,尚未被应用于司法实践的指导性案例共有31例,与去年同期相比,指导性案例的应用数量增加了3例,即同比增长率约为13.6%。其中,应用频率最高的是指导案例24号,高达103次;而援引指导性案例的案例,即应用案例,共有241个,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85个,即同比增长率约为54.5%。这些应用案例主要集中在山东省、浙江省和河南省等地区,且以中级法院和终审程序为主。另外,在这241个应用案例中,民事案件数量最多,其次为行政案件,数量最少的是刑事案件。
根据司法实践对指导性案例的援引情况,可以将其分为两大类型,即确定性援引和不确定性援引。由于不确定性援引多为裁判者表述不严谨导致的,所以,为了确保研究的准确性和权威性,该报告仅以确定性援引为基础展开调研和分析,为了进行更为深入的剖析,对应用案例的具体类型还做了进一步区分,即按照法官在裁判案件时是否明确援引了指导性案例进行说理,将其分为明示援引和隐性援引。其中,明示援引共涉及79篇,包括59篇法官主动援引和20篇法官被动援引;隐性援引共涉及156篇,包括155篇狭义的隐性援引和1篇广义的隐性援引;另外,还有一种特殊的援引方式,即法官评析援引,该类援引共涉及6篇。包括1篇超前援引和5篇正常援引,这5篇正常援引中又包含了3篇发布前的案例评析援引和2篇发布后的案例评析援引。
最后,报告在对指导性案例在司法应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阐述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指导性案例司法应用的相关建议和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