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半年监督公安立侦环资食药案件1638件

全国检察半年监督公安立侦环资食药案件1638件
来源: 法制日报  |  作者: 刘子阳  |  责任编辑: 钮东昊

最高人民检察院自今年3月开始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为期两年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以下简称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截至8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060件2491人,其中,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1216件1518人,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类案件844件973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1638件2026人,其中,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1159件1408人,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类案件479件618人。各地通过专项监督活动发现并移送查办涉嫌职务犯罪线索56件80人,移送职务犯罪线索已立案41件64人,分别占移送线索数的73%和80%。

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进展如何、面临怎样的实际困难、最高检将采取何种措施加以推进?今天,《法制日报》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负责人。

建立多种沟通协调机制

《法制日报》记者:为确保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有序推进,最高检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最高检侦查监督厅负责人: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开局良好,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工作方案下发后,我们第一时间走访了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国家食药监总局稽查局和公安部治安局。与对方建立了互通情况、联合督办、共同调研等多种沟通协调机制,并就建立和完善相关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长效机制达成共识。

进入实施阶段后,在环境保护领域,最高检侦监厅派员与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公安部治安局组成联合调研组,于6月赴广东、福建调研基层环境行政执法工作和两法衔接工作,对当前环境监管执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针对7月中央媒体广泛报道的广东练江和安徽池州环境污染事件,最高检督促案件发生地检察机关加大立案监督力度、加快相关刑事案件办理进程,并及时与环保部门交换信息,确保形成打击犯罪合力。目前,我们与环保部有关部门正共同研究制定污染环境案件取证规范和案例指导。

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最高检侦监厅多次派员参与研究数家药企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犯罪的案件,会商假药犯罪案件的移送标准;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共同研究制定食品药品领域两法衔接机制的规范性文件;与食药监总局、公安部等联合挂牌督办13起重大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

最高检共督办5批96案

《法制日报》记者:最高检挂牌督办了数批社会关注度高、危害严重的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请介绍一下这些督办案件的办理情况?

最高检侦查监督厅负责人:截至8月,最高检侦监厅挂牌督办了5批共96起案件,其中污染环境案件23起,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63起,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案件10起。另外,还向省级检察院交办线索78件。挂牌督办案件中,已经立案119件626人,批准逮捕434人。其中天津、江苏、辽宁、浙江等地办理的案件中,作出有罪判决的有65人,进入审判环节的有173人。

可以说,通过挂牌督办,在案件办理效率和质量上都取得了较好效果。以去年年底督办的腾格里沙漠系列污染案件为例,今年3月和5月,最高检侦监厅组织了由公安部治安局、环保部环境监察局、最高检渎职侵权检察厅、公诉厅组成的联合督导组,赴宁夏中卫市、内蒙古阿拉善盟、甘肃武威市现场督办,取得显著进展。

截至目前,宁夏管辖的1起案件已经作出有罪判决;内蒙古管辖的5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中,3起已经作出一审判决,两起处于审查起诉阶段;甘肃管辖的3起案件中,1起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两起区环保局负责人涉嫌玩忽职守犯罪案件已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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