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房地产律师】李武平律师成功代理郭某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案情简介]原告与被告签订《XX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由原告购买被告开发的位于XXX湾某商品房,购房款共计人民币100多元,原告一次性付款。原告支付购房款后,被告未能按时交付房屋,遂成诉。原告委托李武平律师代理本案,经过李武平律师多方努力,终于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很满意。
【法院审理结果】
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13)文民初字第XX号
原告郭某
委托代理人李武平,海南正凯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海南某置业有限公司。
案由: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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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海南某置业有限公司同意与原告郭某解除双方于2 0XX年X月X日签订的《XX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
二、被告海南某置业有限公司同意退还给原已缴纳的购房款人民币XXXXXXX元及利息人民币XXXXX元,于XXX年XX月XX日前付清;
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XXXX元,减半收取XXXX元,由原告郭某负担XXXX元,由被告海南某置业有限公司负担XXXX元,原告已预缴不退还,被告在给付上述款项时,一并加付XXXX元给原告。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
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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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判 长 张 鹏
人民陪审员 林明干
人民陪审贯 陈玉榜